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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Press
(新山8日訊)酒廊業者因涉侵犯版權,或被判罰款至少4000萬令吉及監禁5年。
版權特別行動小組昨日突擊柔佛再也花園一酒廊,發現業者使用侵犯版權的卡拉OK錄像影帶,該版權由大馬唱片播放版權有限公司(PPM)及大馬唱片業公會(RIM)所有,10個參與檢舉行動的單位,除了上述兩大協會,還包括貿消部。
行動小組也起獲價值6萬6000令吉,擁有2萬首歌曲的影音系統,當中包括電視機。被懷疑遭侵犯版權的歌曲是由各大唱片公司所製作的國內外時下流行歌曲。
而該酒廊一名45歲的華裔東主,被扣留問話。
不理會警告
大馬唱片播放版權有限公司兼大馬唱片業公會總裁陳業夫向《中國報》透露,即使版權特別行動小組已給予各商業單位嚴厲警告,但許多業者仍選擇不理會。
“被懷疑侵犯卡拉OK錄像版權的商業單位,可在1987年版權法令第41(1)條文下,每首歌被判2000令吉罰款或坐牢5年或兩者兼施,董事及經理也可能受處罰。
“任何使用卡拉OK數碼系統,且內有卡拉OK歌曲的業者,必須尊重我們的版權,並要求授權。版權法令保護卡拉OK錄像的製作人,欲瞭解獲大馬唱片播放版權有限公司授權的系統供應商,可上網www.ppm.org.my。”
大馬唱片播放版權有限公司及大馬唱片業公會負責國內外1400家唱片公司的版權事宜。
半數夜店餐館侵版權
唱片業年損失6000萬
國內有半數夜店與餐館涉侵犯版權,尤其華人餐館,讓唱片業每年蒙受6000萬令吉損失。
陳業夫透露,大馬唱片播放版權有限公司及大馬唱片業公會的調查結果顯示,在全國5000間酒廊、酒吧、咖啡廳、餐館及小飯中心,有1500間沒有卡拉ok系統,但有卡拉ok系統者僅有517家播放合法的卡拉ok歌曲。
“意味著,有3000多家固執的店舖(尤其華人餐館)至今仍涉侵犯版權。”
“單就卡拉OK歌曲而言,每年讓唱片業面對6000萬令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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